又是呈报所得税的季节了。今天来谈谈一位在职工作的房产投资者是否应该将房产租是否得呈报内陆税收局?房产投资者所拥有的产业所带来的租金收入,是必须在报税时向内陆税收局呈报。
今天与大家分享如何计算所必需呈报的房产租金。
向内陆税收局所呈报的是房产的净租金收入。所谓的净租金收入指的是总租金收入扣除了“被允许豁免的产业开销事项”。 在所得税法令下被允许豁免的产业开销事项如下:
- 门牌税与地税
- 房产的火险开销
- 管理服务费用
- 房屋贷款的利息
- 房产的维修费用
- 延续租借的费用开销
举个例子:业主旗下有间房产的租金每月RM 2,000,一年的门牌税RM 500,土地税RM 50,建筑火险费用 RM 200。业主在出租期间,用了RM 400令吉来维修房产。业主每个月的管理费用为RM 250。报税年份所向银行缴付的房贷利息为RM 5,000。
所必需呈报的净租金如下:
年度租金 RM 2,000 x 12 = RM 24,000
扣除被允许的产业开销 门牌税 = RM 500
土地税 = RM 50
建筑火险 = RM 200
维修费用 = RM 400
管理费用 = RM 3,000
房贷利息 = RM 5,000
RM 9,150
净房产租金 = RM 24,000 – RM 9,150
= RM 14,850